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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5 13: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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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住宿业普通征税人,享用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优惠,2020年5月1日,应客户要求开具了一张增值税公用发票,还能持续享用免税吗?
我们另外还有一家小规模征税人酒店,应客户要求,有开普通发票的,也有开公用发票的,有开1%的,也有开3%的,该如何处理?
以下答疑为团体了解,仅供参考。
首先,你公司可以享用免税。
依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征税人提供住宿效劳,免征增值税,你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提供住宿效劳可以享用增值税免税。
其次,享用增值税免税优惠,不得开具公用发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则,发作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则的不得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你公司享用住宿效劳免税优惠不得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
第三,假设曾经开具了专票又要持续享用免税,可以红冲或作废原发票。
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规则,征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规则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许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则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因此你公司享用免税,不得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假设要持续享用,可以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许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则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
第四,开具红字公用发票的流程,请阅读《红字发票政策梳理及热点问答》。
第五,假设无法作废,也无法开红字发票,你公司不能持续享用免税。
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明白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成绩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则,普通征税人在享用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后,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免税、减税权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征税人保持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普通征税人自提交备案材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则计算交纳增值税。又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则,征税人发作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则的,可以保持免税、减税,按照本办法的规则交纳增值税。保持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央求免税、减税。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一期)》明白:作为适用普通计税办法的增值税普通征税人,按照8号公告有关规则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可以选择保持免税,以书面方式提交征税人保持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提交备案材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则计算交纳增值税并相应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需求阐明的是,一经保持免税,应就培训效劳全部保持免税,不能以能否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或许区分不同的销售对象辨别适用征免税。
第六,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的处理,不同于普通征税人,依据《疫情防控税收优惠热点成绩(第十期)》的解答,整理如下,仅供参考:
1.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依据实践业务需求,为购置方就某一笔业务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公用发票的,需求就该笔业务按3%征收率申报交纳增值税。未开具公用发票的其他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仍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停工复业增值税减征或免征政策。
2.作为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已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应按照发票注明的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未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规则免征增值税。
3.小规模征税人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实施期满后,还可以持续享用月销售额10万元(季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征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成绩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十条第二项规则,曾经运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征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持续运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曾经自行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可以持续自行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交纳增值税。因此,享用增值税小微普惠优惠时,即使开具了增值税公用发票,只需算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以就公用发票部分交税,普票部分享用免税。
4.小规模征税人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实施时期开具了一张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仍能享用免征增值税优惠。(正确的办法是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比照:小微免征增值税优惠,此时由于征税人月初开票时并不知晓销售额能否会超过额度、能否享用免税政策,因此应按照正确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由于增值税公用发票具有抵扣功用,征税人按照规则开具了1%征收率的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可以享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征税人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公用发票部分,需求按3%征收率申报交纳增值税。
6.小规模征税人开具了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停工复业政策实施时期,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开具了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申报征税时直接减按1%征收率申报交纳增值税。(正确开法:征税人享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政策的,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1%”字样。)
7.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依据实践业务需求,为购置方就某一笔业务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公用发票的,需求就该笔业务按3%征收率申报交纳增值税。未开具公用发票的其他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仍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停工复业增值税减征或免征政策。
8.作为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提供免税效劳取得的支出已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应按照发票注明的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提供免税效劳取得的支出未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规则免征增值税。
9.非湖北地域的小规模征税人,按月交纳增值税,3月决议保持减征按照3%的征收率交纳增值税,4月征税人可以按照1%征收率交纳增值税。
10.小规模征税人可以依据实践状况选择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的减免税优惠,也可以选择保持减免税。保持减免税优惠不需求填写《征税人保持免(减)税权声明》,也不影响享用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
附:抗疫减免税及发票开具相关总局答疑汇总
一、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一期)
18.我公司是一家企业培训公司,增值税普通征税人。2020年4月,有一般客户要求我公司就部分培训效劳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就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部分培训支出交纳增值税,其他培训支出享用生活效劳免征增值税优惠吗?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称8号公告)第五条规则,对征税人提供生活效劳取得的支出,免征增值税。生活效劳的详细范围,按照《销售效劳、有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则执行,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效劳,属于生活效劳的范围。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明白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成绩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五条规则,普通征税人在享用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后,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免税、减税权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征税人保持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普通征税人自提交备案材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则计算交纳增值税。
作为适用普通计税办法的增值税普通征税人,你公司按照8号公告有关规则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你公司可以就培训效劳选择保持免税,以书面方式提交征税人保持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提交备案材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则计算交纳增值税并相应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需求阐明的是,一经保持免税,应就培训效劳全部保持免税,不能以能否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或许区分不同的销售对象辨别适用征免税。
19.我公司是一家货运企业,增值税普通征税人。目前已享用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思索到我公司将购置大批货车,估量可抵扣进项税额很大,想要从6月份末尾保持享用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应如何操作保持免税事项?
答:《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明白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成绩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五条规则,普通征税人在享用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后,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免税、减税权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征税人保持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普通征税人自提交备案材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则计算交纳增值税。
按照上述规则,你公司假设要求自2020年6月末尾保持享用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应在2020年5月以书面方式提交征税人保持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2020年6月1日起,按照规则计算交纳增值税。
二、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期)
1.我是湖北一家小型制造企业,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2020年3月,由于开票习气,为购置方开具了一张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我能否还能享用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答:可以享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免征增值税。
在上述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实施时期,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只需未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其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均可以在申报征税时停止免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征税人应照实开具发票。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享用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正确的办法是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今后,征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则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求特别提示的是,上述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实施期满后,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还可以持续享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此时由于征税人月初开票时并不知晓销售额能否会超过额度、能否享用免税政策,因此应按照正确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我是重庆一家小型服装消费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2020年3月份,我单位为购置方补开了一张征税义务发作时间为2月份、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季度累计销售额为45万元,请问4月份我该如何计算交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和《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征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成绩的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则,小规模征税人发作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算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征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由于你公司一季度取得的销售支出算计超过30万元,不能享用小规模征税人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包括补开发票在内的2020年1-2月份销售额需求按照3%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3月份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可以按照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享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3.我是广东一家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次要从事口罩等防护用品的销售。2020年3月,依据购置方需求,我单位为其开具了一张3%征收率的增值税公用发票,其他业务均按规则开具1%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开具公用发票的这笔业务能否享用减按1%征收增值税的优惠?
答:不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由于增值税公用发票具有抵扣功用,征税人按照规则开具了1%征收率的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可以享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征税人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公用发票部分,需求按3%征收率申报交纳增值税。
4.我是山东的一个集体工商户,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兼营空调销售和空调安装效劳。2020年3月份销售额是20万元,其中有几个客户想要发票作为凭证,所以我开具了10张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假设我要享用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能否必须追回上述3%征收率的发票,还是可以在申报征税时直接减按1%申报交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在上述停工复业政策实施时期,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开具了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申报征税时直接减按1%征收率申报交纳增值税。需求提示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征税人应照实开具发票。征税人享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政策的,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1%”字样。今后,征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则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我是一户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按照规则,小规模征税人可以在2020年3至5月份享用减征或免征增值税政策。假设在此时期,有购置方要求我单位必须为其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公用发票。请问开具专票后,我单位的其他业务能否还能享用小规模征税人停工复业减征或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可以享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依据实践业务需求,为购置方就某一笔业务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公用发票的,需求就该笔业务按3%征收率申报交纳增值税。未开具公用发票的其他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仍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停工复业增值税减征或免征政策。
6.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商务酒店,属于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2020年3月,按照客户需求,我公司就部分住宿效劳支出开具了增值税公用发票。请问,未开具公用发票部分的支出还可以享用生活效劳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可以享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第五条规则,对征税人提供生活效劳取得的支出,免征增值税。生活效劳的详细范围,按照《销售效劳、有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则执行,住宿效劳,属于生活效劳的范围。
作为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你公司提供住宿效劳取得的支出已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应按照发票注明的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提供住宿效劳取得的支出未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规则免征增值税。
8.我公司是一家从事出租车业务的运输公司,可以享用疫情时期公共交通运输效劳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最近,有客户要求我们开具带税率和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按照客户要求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第五条规则,对征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效劳取得的支出,免征增值税。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变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则,征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效劳,未取得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可暂按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
由于旅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抵扣功用,因此,你公司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效劳,按照8号公告规则享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在向客户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10.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销售本人运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规则减按2%征收的,如今能否可以享用小规模征税人停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可以。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自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则,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除其他团体外)销售本人运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及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因小规模征税人销售本人运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适用“3%的征收率”,所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销售本人运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取得的应税销售支出,可以免征增值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销售本人运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取得的应税销售支出,可以减按1%征收率交纳增值税。
13.我是非湖北地域的提供现代效劳的小规模征税人,按月交纳增值税,3月决议保持减征按照3%的征收率交纳增值税,4月征税人又想按照1%征收率交纳增值税能否可以?
答:可以。
18.非湖北地域按季申报的小规模征税人,4月申报第一季度增值税时,享用小微优惠的30万销售额如何计算?
答:非湖北地域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申报一季度增值税时,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然后加总计算一季度销售额。
若征税人一季度取得的销售额算计超过30万元,则不能享用小规模征税人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其中1-2月销售额需求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征税款,2020年3月份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可以按照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1.我公司可以享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的减免税政策,由于下游企业坚决要求3%公用发票,所以我们打算保持减免税。请问我们需求填写《征税人保持免(减)税权声明》吗?假设保持,是不是36个月内我们一切的减免税优惠都不能享用了?
答:你公司可以依据实践状况选择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的减免税优惠,也可以选择保持减免税。保持减免税优惠不需求填写《征税人保持免(减)税权声明》,也不影响享用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九期)
3.我是一家代理记账公司的会计人员,关注到国度新出台了支持停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小规模征税人3%征收率调减至1%。请问,在计算公路旅客运输进项抵扣时,抵扣率需求调整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称13号公告)规则,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变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则,征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效劳,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征税人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综上,13号公告规则的3%征收率(预征率)相关调整事项,不影响征税人按照39号公告的规则,凭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计算抵扣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四、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七期)
3.我公司是湖北省十堰市一家从事一次性手套等卫生用品批发的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由于疫情缘由,我公司一次性手套销量激增,2020年1月和2月含税销售额辨别为8万元、15万元,估量3月份销售额将打破20万元,全部是卫生用品销售的支出,相关业务不开具公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如何计算交纳一季度的增值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和《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征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成绩的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则,小规模征税人发作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算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征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是湖北省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2020年1-3月取得的销售支出算计超过30万元,则1-2月销售额不能享用小规模征税人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需求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征税款;但2020年3月份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可以按照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享用免税优惠。即你公司1季度应当交纳的增值税为:(80000+150000)÷(1+3%)×3%=6699.03元。
6.我公司是北京的一家小型劳务差遣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此前我公司选择了5%差额交纳增值税,请问,支持停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出台后对我公司适用吗?
答:《财政部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白片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差遣效劳、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则,小规模征税人提供劳务差遣效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征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差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你公司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减按1%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征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差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8.我是辽宁省从事化装品批发业务的集体工商户,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假定2020年3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支出20万元,按照支持停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我享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后,应该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规则,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免征增值税。由于您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您3月份销售额超过10万元,不能享用小规模征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规则,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支出,征税义务发作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此,您3月份销售货物取得的支出,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并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公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9.我公司是湖北省武汉市一家制造业小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季度销售额通常在100万左右,可以享用这次支持停工复业政策中对湖北省小规模征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是由于我们大多是给一些大企业做配套消费,下游企业由于抵扣的需求,会要求我们开具公用发票。请问,我们可不可以保持免税,开具公用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免征增值税。享用免征增值税优惠的,不能开具公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则,征税人发作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则的,可以按照规则保持免税、减税,交纳增值税。保持免税、减税后,可以按适用税率或许征收率开具公用发票。
因此,你公司可以按照支持停工复业政策享用免税优惠;也可以保持免税,按照3%征收率申报征税并开具公用发票。
10.我公司是江苏省摩托车配件消费企业,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月销售额通常在20万左右,可以享用这次支持停工复业政策中减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由于我企业与客户签署的是长期合同,合同中商定提供3%公用发票供购方抵扣税款。我们可不可以保持减税,仍按3%征收率开具公用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则,征税人发作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则的,可以按照规则保持免税、减税,交纳增值税。保持免税、减税后,可以按适用税率或许征收率开具公用发票。
因此,你公司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可以按照支持停工复业政策,享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优惠,并按1%征收率开具公用发票;也可以保持减税,按照3%征收率申报征税并开具3%征收率的公用发票。
11.我在湖北省武汉市运营着一家便利店,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2020年1月和2月销售额辨别为9万元、5万元, 3月份估量销售额6万元。请问在一季度应当如何申报?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和《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征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成绩的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则,小规模征税人发作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算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征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针对您提供的状况,便利店一季度的总体销售额估量在20万元左右,您可以适用小规模征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办理一季度增值税征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小规模征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便利店注销注册类型为集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假设便利店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12.我公司是湖北省黄冈市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1-2月份销售额35万元,3月份估量销售额10万元,预备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在一季度应当如何申报?
答:《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规则,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小规模征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相应栏次。
你公司1-3月份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不能享用小规模征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达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你公司在办理增值税征税申报时,1-2月份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小规模征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或“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相应栏次;3月份享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小规模征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在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准确选择免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对应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13.我公司是在北京从事广告效劳业的一家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往年1-2月份未取得销售支出,3月份估量销售支出为40.4万元(含税),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请问我公司在办理一季度增值税征税申报时应当如何申报?
答:按照《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规则,你公司应当将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小规模征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征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小规模征税人适用)》“本期应征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详细来说,你公司在办理一季度增值税征税申报时,应当将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40万元[40.4/(1+1%)=40],填写在《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小规模征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征税额0.8万元(40×2%=0.8),填写在第16栏“本期应征税额减征额”栏次。同时,你公司应当将本期减征的增值税应征税额填入《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填报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作额等相关栏次。
14.我公司是江苏省南通市一家提供修建效劳的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1-2月份未取得支出,3月份估量取得含税支出45.4万元,同时我公司一季度期初结转的扣除项目还有5万元。请问我公司在办理一季度征税申报时,《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小规模征税人适用)附列材料》应当如何计算填写?
答:《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则,《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小规模征税人适用)附列材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你公司在办理一季度增值税征税申报时,《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小规模征税人适用)附列材料》第1栏至第7栏依次填报5万元、0万元、5万元、0万元、45.4万元、5万元、40.4万元。由于你公司仅在3月份有支出,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因此在计算填写第8栏时,计算公式中的征收率为1%,所以第8栏应填写40万元[40.4÷(1+1%)=40]。在填报《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小规模征税人适用)》时,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填写为40万元,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征税额0.8万元(40×2%=0.8),填写在第16栏“本期应征税额减征额”栏次。同时,你公司应当将本期减征的增值税应征税额填入《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填报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作额等相关栏次。
15.我公司是湖北省一家家电经销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在享用国度新出台的支持停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该如何开具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工商户停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则,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免征增值税。你公司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支出,享用免征增值税优惠的,不能开具公用发票,但是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假设你公司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五、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五期)
13.如契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第9号公告规则的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在文件下发前,征税人曾经就相关业务开具了增值税公用发票,其中部分难以追回作废或许开具红字发票,请问能否选择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的部分交纳增值税,其他部分仍享用免税优惠?
答:按照《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规则,征税人适用8号公告和9号公告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许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则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征税人在疫情防控时期曾经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在8号、9号公揭发布前,征税人发作相关应税行为,可适用8号、9号公告规则的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征税人已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且无法按上述规则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许作废原发票的,其对应的支出应按规则交纳增值税,其他支出仍可享用免税政策。公告下发之后,征税人应按照8号、9号公告等规则适用征免税政策并开具和运用发票。
14.征税人1月开具了增值税公用发票,由于暂时不能作废以及开具红字发票,预备按照文件要求在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请问在办理2月属期增值税征税申报时,能否可以先按照免税申报?
答:按照《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规则,征税人适用8号公告和9号公告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许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则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征税人在疫情防控时期曾经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因此,征税人可以在办理2月属期增值税征税申报时,先按照免税停止申报。
15.征税人契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的免税政策,1月份开具适用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需求将发票收回或许开具红字才可以享用优惠?能否可以参照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4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则先享用免税,在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再开具红字发票?后续享用优惠如何开具普通发票?
答:按照《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规则,征税人适用8号公告和9号公告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许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则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征税人在疫情防控时期曾经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征税人适用8号公告和9号公告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按照上述规则,需求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许作废原发票的,仅针对“增值税公用发票”。曾经开具适用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需求将发票追回换开后才享用免税政策,可直接停止免税申报。公告下发之后,征税人按照规则享用免税优惠时,假设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许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六、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四期)
10.我公司为普通征税人,运营业务契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免征增值税政策规则。我公司2020年1月份销售额50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公用发票,应当如何办理增值税征税申报?
答: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规则,征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曾经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的红字发票或许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则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由于你公司1月份开具的公用发票曾经跨月,无法作废,只能在2月份及当前属期开具对应的红字发票,再按规则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因此,你公司在办理2020年1月属期增值税征税申报时,仍应将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公用发票中记载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据实填写在《增值税征税申报表附列材料(一)》征税项目的“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对应栏次。
若你公司在2月份开具了对应红字发票,并重新开具了普通发票,在办理2020年2月属期增值税征税申报时,应将红字发票对应的正数销售额和销项税额计入《增值税征税申报表附列材料(一)》 征税项目的“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对应栏次,将普通发票对应的免税销售额等项目计入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免税栏次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若你公司由于购销单方沟通等缘由,在2月份未能及时开具对应红字发票,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则,征税人在疫情防控时期曾经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按照本公告规则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你公司在办理2020年2月属期增值税征税申报时,可在《增值税征税申报表附列材料(一)》 征税项目“未开具发票”相关栏次,填报冲减1月增值税公用发票对应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填为正数),在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免税栏次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填报免税销售额等项目。在前期补开增值税红字发票和普通发票后,停止对应属期增值税征税申报时,红字发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普通发票免税销售额和免税额不应重复计入。
11.我公司为普通征税人,运营业务契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免征增值税政策相关规则。我公司1月份销售额100万元,曾经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在2月1日办理增值税申报时,按照征税项目停止了征税申报并交纳了税款,后续应该如何处理?
答: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四条规则,在本公揭发布前,征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停止增值税征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合理期申报或许在下期申报时调整。
你公司若选择更合理期申报,则可对2020年1月属期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停止更正申报,将当期应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等项目填入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免税栏次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你公司若选择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则可在办理2020年2月属期增值税征税申报时,在《增值税征税申报表附列材料(一)》 征税项目“开具其他发票”栏次或“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1月属期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填为正数)、在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免税栏次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填报1-2月属期适用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上述已征的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向税务机关央求退还或许抵减征税人当前应交纳的增值税税款。
七、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 (第三期)
2. 适用《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及《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文件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能否需求备案?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二条规则:征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有关规则享用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停止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适用免税政策的征税人在办理增值税征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在办理消费税征税申报时,应当填写消费税征税申报表及《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应栏次。
3. 适用《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及《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文件免征增值税如何开具发票?
答:《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规则:征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规则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许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则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
征税人在疫情防控时期曾经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按照本公告规则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来源:小颖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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