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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武乡县公安局故城派出所接到辖区一群众报警称,自家养了好几年的爱犬被偷走了。接警后,故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围绕嫌疑人驾乘的摩托车循线追踪,在村民的协助下,很快锁定违法行为人弓某某的落脚点,将其抓获,同时在家中找到被盗的苏联红犬。
经了解,违法行为人弓某某常年在家无所事事,在案发当天,骑着摩托车出去闲逛,在经过一户人家时看见拴着的那条狗很精神,品种也不错,特别“帅气”,他非常喜欢。于是,弓某某便想将狗“占为己有”,他拿出工具走到狗舍前将狗链弄断,牵着狗,骑着摩托车迅速驶离现场,一溜烟窜回自己家中。
目前,被盗犬只已返还给失主,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弓某某予以行政处罚。警方提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在法律面前抱着侥幸的心理,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编辑:李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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